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压力设备CE认证PED指令认证流程

发布:2024-08-07 11:25,更新:2024-11-06 08:30

 PED基本安全要求:

PED指令附录I的基本安全要求主要内容有:

-设计 (例如:强度,可靠性);

-加工 (例如:组件的加工);

-检验 (例如:压力试验,验收);

-标记/验收标识 (制造厂商的验收标识);

-运行指南;

-材料:符合欧洲协调标准的材料、获得欧洲材料批准书的材料(EMA)、通过特殊评估的材料(PMA)。

PED分类要求:

根据PED附录II的规定,承压设备可分为I、II、III、IV四个合格评估等级。对于危险性很低的承压设备可按照成熟工程实践(Sound Engineering Practice)进行操作。为实现承压设备的分类,制造商需根据以下信息进行判定:

1. 设备类型:压力容器、锅炉、压力管道、安全附件、压力附件;

2. 流体状态:气体或液体。(在设备Zui高工作温度下,若流体的饱和蒸汽压(表压)不超过0.5bar,则视为液体,否则应视为气体);

3. 流体组别:组别1 - 危险性流体: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和高氧化性;组别2 - 非危险性流体:组别1以外的流体包括蒸汽;

4. 设备Zui高许用压力PS和体积V或公称尺寸DN;

5. 设备Zui高工作温度TS ;

根据以上信息,可以根据PED附录II中的相关分类图表进行判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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